华夏文明有五千年历史,酒的历史更长,可远溯至新石器时代。酒最初由果类酿成。现存不多的商周古文字大多都有关于“酒”的记载。罗振玉的《殷墟文字类编》中云:“酒,像酒由尊中挹(从那里舀出来倒在这里头)出之状。”又:“殷墟所载之酒字为祭品,考古者酒熟而荐袒庙,然后天子与群臣饮之于朝。”
最早的诗歌总集《诗经》中有关酒的篇什(《诗经》的《雅》、《颂》以十篇为一什,后用篇什指诗篇。)最多,如《大雅•既醉》的“既醉以酒,既饱以德”,《幽风•七月》中的“为此春酒,以介眉寿”等等,不胜枚举。酒官的设置亦非常古老,《周礼•天官冢宰第一》云:“酒正掌酒之政令,以式法授酒材。”对造酒的方式与原料都有明确的规定,可见酿酒在当时完全是政府行为,而酒正是朝廷任命的“酒之官长”(见郑玄注)。酒正这是上古时代前期酒官的设置。后来的名称虽然时有不同,但职权大致如一。《汉书•王莽传》载:“(建元)二年二月……置酒士,郡一人。”在任命时还有因王莽系篡位而拒不受命的,据《后汉书•李业传》载:“王莽以业为酒士,病之不官,遂隐藏山谷,绝匿名迹,终莽之世。”之后,在晋时设有酒丞,齐设有酒吏,梁曰酒库丞,隋曰良酝署令与良酝署丞,均见之于唐杜佑《通典•职官七》。
唐代的酒官名叫酒坊使,晚唐诗人皮曰休《新秋即事》诗云:“酒坊使到常先见,鹤料符来每探支。”宋初在前加了一个内字,掌管如式造酒,后又仍称酒坊使,见宋高承著《事物纪原》。元人特别好酒,设有饮酒局和酿酒局,分别任命有提调和大使。明代又恢复为良醍署,设署正和署丞。清代仍之,有署正满汉各一人,署丞满人二人。“掌共祭祀燕飨之酒醴,设酒库于西安门内,而颁政令焉。”均见纪眵等编纂的《历代职官表》。
演变结果
在平素的称呼上,如称知府为太守、知县为县官一样,亦不时用古称或者通称。如唐玄宗写了一篇《端午三殿宴群臣探得神字》诗序中说:“厨人尝散热之馔,酒正行逃暑之饮。”酒正就不是唐代的酒官名。《宋史•礼志一》载庆历元年,判太常寺卿吕公绰奏言:“宜诏酒官依法制齐酒,分实之坛殿上下尊,有司毋设空器。”就是迳称而不是官名。
酒正研究
制酒业历来是为皇家服务的手工业体系中的一部分。据《周礼》记载,当时掌管造酒的官吏为“酒正”。酒正形成与掌管的档案有两种:一种是类似于配方的技术档案,称为“法式”(或“式法”与“五齐”);另一种是生产管理档案,包括“成”与“要”,“成”是下属上报给酒正的,“要”是酒正呈报给小宰的。《周礼•天官冢宰•酒正》载:“掌酒之政令,以式法授酒材。……辨五齐之名。……酒正之出,日入其成,月入其要,小宰听之。岁终,则会。……以酒式诛赏。”林尹注:“日入其成:谓酒人每日须将用酒之数量记载于簿书,每十日作一总计,呈报酒正核之也。”“月入其要:酒正根据酒人之呈报资料,然后于每月月终统计造册呈报小宰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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